2、請問應如何申請收容人「出監(院、所、校)證明」?

答:

一、非利用網路申請:

(一)前收容人必須親自攜帶身分證正本、印章至機關辦理,如委託親 屬前來代辦,必須攜帶委託書、前收容人身分證,代領人身分證、 足以證明雙方親屬關係之文件,以供查核。

(二)相關申請表格可至法務部便民服務線上申辦系統下載 ( 網址為 http://www.moj.gov.tw/login/login.htm)。

二、利用網路申請:

(一)請連結至「法務部便民服務線上申辦系統(網址為http://www.moj.gov.tw/login/login.htm)」,下載申請書後,確 實填寫申請表所列每一欄位,連同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郵 寄至執行機關。

(二)機關收到申請書審核核准後,將開具證明,並以郵寄方式寄予申 請人 (請自備回郵信封填妥收信地址及收件人姓名)。